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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举行香港应善良福利基金会捐资助学项目签约仪式

发布日期:2009-12-30

12月16日上午,香港应善良福利基金会捐资助学项目签约仪式在我校松北校区主楼三楼会议室隆重举行。香港应善良福利基金会驻上海办事处代表何志祥、潘家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李凡、侨政处处长张少羽、调研员钱亚平,校党委副书记、校长王选章,党委副书记王为正,总会计师赵旭光参加了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党委常委、副校长徐晓风主持。

仪式上王选章致欢迎词,代表学校45000名师生对香港应善良福利基金会的善举表示深深的谢意,对为我校3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送来温暖和爱心的何先生、潘先生,以及极力促成此捐资助学项目的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王选章向各位来宾介绍了我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方法,并向基金会代表和省外办领导承诺,学校一定严格按照基金会的捐赠宗旨、原则和要求做好“应善良助学金”的评审及受助学生的后期管理与教育工作。

王为正对我校2009级应善良助学金评定及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说明。他简要介绍了学校的办学情况和学校资助工作的现状,重点汇报了我校2009级学生 “应善良助学金”评定工作和“应善良助学金”的申请条件、管理机构、审批程序、监督机制及加强对受助学生日常管理与德育教育等方面的主要措施和具体做法。

李凡在讲话中对香港应善良福利基金会的创始人沈炳麟先生的生平进行了简要介绍,并对沈先生高尚品德及其捐赠助学的善举表示深深感谢,希望通过此项捐资助学活动能够进一步激发哈师大全校师生的爱国热情和奋发向上的精神。

何志祥充分肯定了我校在“应善良助学金”项目申报方面所作的努力,对我校重视受助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做法表示肯定。他希望学校严格按照应善良福利基金会“扶贫救灾,雪中送炭,好事大家办,好事要办好”的捐赠宗旨、原则和要求,公平、公正地作好“应善良助学金”的评审及受助学生的后期管理与教育,并加强与基金会的交流与沟通,为今后双方长期合作打下坚实基础。

最后双方代表签订了《捐资(大学生)助学金协议书》。此次成功签约,使得我校幸运地成为黑龙江省第一所获得香港应善良福利基金会资助的大学。

签约仪式结束后,在学生工作处处长刘峰、副处长周芳的陪同下,何志祥、潘家纯、李凡、张少羽等同我校“应善良助学金”受助学生代表进行了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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