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培养工作 >> 培养管理 >> 正文

关于开展黑龙江省 2024 年度研究生课程思政 建设项目申报、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4年07月17日 09:3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和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根据《黑龙江省深入实施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4-2025 年)》(黑学位联〔20241 号)要求,结合我校此项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我省关于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申报立项及2022年度立项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2年度立项项目结题验收要求

(一)结题验收范围:2022年度立项成功的黑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课程思政课程建设项目、导学思政团队(导师)建设项目、课程思政案例库建设项目四类。

(二)结题验收具体内容要求:参看压缩包《黑学位办函〔2024〕2号-关于开展黑龙江省2024年度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申报、结题工作的通知》中相应项目结题验收要求。

(三)结题验收时间安排:项目负责人须在8月10日前准备好结题验收书、汇总表和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313248674@qq.com;联系人:孟威,联系电话:13244650087。

二、关于2024年度申请立项的要求

(一)项目范围及数量: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课程思政课程建设项目(我校5门)、导学思政团队(导师)建设项目(我校4个)、课程思政案例库建设项目(我校10项)共计四类。

(二)项目申报条件

1.课程思政案例项目负责人、课程思政课程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均应讲授过所申报课程,负责人授课学期不少于2个轮次。

2.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课程思政课程、导学思政团队(导师)三类项目申报的限制:在同一类项目下,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参与一个项目申报;2021-2023年度已立项的三类项目负责人,在结题验收前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同类项目下的新项目。

3.已立项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2项的单位,本次原则上不再申报该项。(我校已立2项)

4.限制申报条件:如存在师德师风问题或近三年有教学事故等不良记录,不能参与项目申报。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教师本人或团队负责人组织填写各类项目申报表。

2.培养单位按照通知中要求完成推荐工作。

3.各培养单位须于8月5日前完成材料初审工作,并发送至邮箱313248674@qq.com;并将各类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上报给研究生学院培养科。联系人:孟威,联系电话:13244650087。

三、工作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和学科负责人要积极动员和组织申报。

2.各单位在申报前要进行内部论证和把关,以及申报人和项目的政治审查,确保申报质量。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以此为契机,深入推进我校研究生导学思政和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



                                                研究生学院

                                               2024715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