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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师范大学人事处

劳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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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能:

1.负责国家和我省薪酬政策落实工作。

2.负责劳动工资管理规章制度的制订与组织实施。

3.负责退休人员退休手续办理与待遇核定。

4.负责全校教职工工资的管理、调整及工资基金管理。

5.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生活补贴的发放及管理。

6.负责丧葬费、抚恤金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劳保福利的审核及发放工作。

7.负责工勤技能人员聘用管理和工人技术等级评聘和管理。

8.负责全校编制外用工计划的拟定、招聘、录用与管理及工资审批工作。

9.负责本科室有关材料、文件、统计表和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装订和保管工作,建立健全岗位信息资料档案,完成有关劳资报表。

10.负责教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11.及时提供本岗位有关教职工数据库的数据变动情况。

12.开具教职工收入证明。

13.完成学校、本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科长:王秉歆   

办公电话:0451-88060197   办公地点:行知楼102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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